?“冷不冷?”他问我。 我摇头,我穿了一条长达脚面的丝质睡裙,不过批着一条羊绒大围巾,显得暖暖的。 他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干,手指插进他浓密并且极其桀骜不驯的头发,手感异常饱满,可是我却在晨光中看到他鬓角边上有一根改变颜色的发丝,显得有些灰败。 “这有一根白发,要揪掉吗?” “不用。” 北美上层人士不染发,头发只要打理精致就好,至于颜色,本来是什么颜色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完全不用为了所谓的美观和恢复年轻什么的目的去改变颜色。据说,曾经是好莱坞演员的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之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纨绔,他喜欢染发的爱好曾经遭到东岸的上流社会的群嘲。 我的手指继续揉他的头发。 总感觉,他好像一只拥有很坚硬头发的大猫。 他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再一次首先说话。 我想了一下,决定坦白,“arthur,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栗舟庭和徐樱桃见我,似乎都是一个目的,他们因为知道你想要把万荷千峰园拆掉而惴惴不安。栗舟庭给我的理由是万荷千峰园是燕城的文化遗产,那是苏家的先人留给苏家同时也是留给燕城的瑰宝,毁之不详。徐樱桃也是这个理由,不过,我总感觉,他们好像另外还有想法。” 勋世奉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昨晚,我一直看着他一般。 “alice,你的意思呢?” “嗯。”我又抓了抓他的头发,“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栗舟庭和大堂哥都开口了,能帮得上忙,应该帮这样,这样,才显得我们做亲戚是很有诚意的!至于徐樱桃他们其他的想法,既然人家没有开口,也就不用去想。五爷爷也说,翻过山那边的隔壁的园子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那就留着呗。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我,“他们都说你拆园子为了我。我们这还没怎么着呢,一顶褒姒妲己的大帽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似乎还是按照我脑袋的尺寸剪裁的,随时都能直接扣在我的脑袋瓜子上。特别合适,这还不是我们在专卖店购买的ready to wear的成衣,是高级定制,绝对的高级定制。” 勋世奉,“以后,我们要回燕城住,不能总是麻烦五爷爷,住在这里。” 我,“为什么要来燕城住,我们以后,不是应该住在纽约吗?” 他的手指忽然有些控制不住,捏的我有些疼。 但是,只那一下,就松开。 我看着他,“既然,你有一些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那么我就蒙上双眼,避而不见,自己也离的远远的。 arthur,和燕城这些亲戚打交道和在美国是不一样。远交近攻,燕城这里,跟美国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完全是地球的两侧,这么远,不需要得罪他们,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是多么的完美!” 勋世奉把我的头发顺了一下,有一绺乱发别在耳朵后面。“嗯,好。既然以后不在燕城长住,那么过来一趟,打扰一下五爷爷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五爷爷毕竟老了,他去世以后呢?” 我,“如果五爷爷不在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回燕城呢?” “alice,你愿意在纽约定居吗?” 我点头,“嗯,听说那里的pm2.5浓度比较低,早想过去晃晃,呼吸呼吸那样轻薄的空气了。……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可不可以让我到万荷千峰园拿几本书,我要写剧本,刚好那里有一些别处怎么也找不到的资料……”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提出想要与万荷千峰园的藏品有所交集。 i’ve crossed the lioo far…… 良久,他说,“好。” 乔深给我的那本书,我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只是因为巧合。 他把书本递给我,清风吹过,书页翻开,正好看见那张纸张上,同时存在着钱文澜大师和苏离的笔记,而更加巧妙的是,苏离曾经的笔记却和我传给《旧时王谢》的剧本上的台词,有着惊人的一直。 这是,意外中的意外? 还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打开macbook pro,剧本的创作正在进行时。 —— 司马烈的最后一幕。 他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乱世帝王,或者说,一位可以说的上是文韬武略的末代帝王,死在战场上应该是他最大的荣耀。 他不是被元珩的箭矢所杀,他死于天命。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