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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


杀就杀,想放就放,就算司郁昭来质问,他也不会因他而改变自己的决定,不过就是他从没有觉得他的对手不该杀,既是输了,就乖乖服死,这是江湖道理,他可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是以司郁昭就从来没有质问过他什么,他也不需要回答他的江湖道理。

    他也爱钱财,因为没有钱财而只空有一身武功绝学,他应该早就在哪个山岭上变成干尸了,而他十五岁前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他只有他的剑,他只会打杀,所以为了不变成干尸,他用他手中的剑来讨活计,好在他的剑很争气,养活了他,并且还让他的日子过得不错。

    他想着他那已经过世的师父九泉之下知道他拿冰刃剑来讨活计的话,指不定该从阎王那跳出来骂他这个不肖弟子,骂他居然这么来对待他老人家生前宝贝得像命一样的宝剑。

    不过,他才懒得管老爷子什么泉下有知,他从来不信什么轮回什么来生,人死了就是死了,还什么泉下有知,已经死了的老爷子绝不会知道他在泉上做了什么,就算死了的老爷子真的知道,他也不怕,老爷子总不能让他这么早早就变干尸去陪他老人家吧?

    所以,冰刃从不觉得用他手中的剑找活计拿银钱有何不妥有何对不起天地良心的。

    而今,他在这世上活了三十个年头,就在前几日一刀捅了楼远的时候吧,他觉得这世上有远比他爱取人头和银钱更重要的东西,那便是他养了十五年的女娃娃。

    准确来说,这好像不能说是东西。

    连冰刃自己都想不明白,他一个习惯了独来独往的人,居然会捡了一个娃娃来养,而且还是个女娃娃,而且还一养就是十五年,使得他经常感慨,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杀手。

    起初他是不想养这么个女娃娃的,不过女娃娃好像就跟定他了,他想杀吧,觉得自己堂堂一男人杀一个丁点大的女娃娃太耻辱了,赶走吧,娃娃不听,好吧,那就养着吧,养大了当丫鬟使,洗衣做饭端茶送水,但是养着养着,他忽然发现他不舍得把这娃娃当丫鬟使了,好吧,他就是个善良的杀手。

    养着养着,他忽然发现娃娃已经长大了,在他看到她和那个小白脸走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发现,女娃娃早已经过了及笄的年纪。

    看着看着,他觉得那个小白脸好像不错,还会去救那头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小蠢猪,幸好他忍耐力够,否则都要在那小白脸出现之前就先把那些敢揍小蠢猪的人的脖子给拧了,于是他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或许再等等也不迟。

    好在,他没白等,很好,很好。

    冰刃也没有想到,小白脸居然会将小蠢猪送出南碧城,好像是让那头小蠢猪远离是非纷争似的。

    好像……是这样的吧?

    所以,冰刃觉得他会一会楼远的日子可以定下了,一来他在太子府骗吃骗喝也骗够了,若是再继续吃吃喝喝不干活的话,只怕司郁昭要派其他人来干他的活,那可不行,那小白脸他是留着做他自己对手的,用来试试看白拂那冷小子的话可不可信,用来试试看是他的冰刃锋利,还是他的黑麟锋利。

    二来是正好让他验验货,看这个小白脸适不适合接手他一手养到大的小蠢猪。

    照他对他的宝贝师妹的了解,她肯定不会乖乖听话离开南碧城,她一定想方设法回来,因为他这个好师兄还在这南碧城呢。

    然后,他是验了小白脸的实力了,准确来说似乎和他不相上下,勉强来说,肯定比他还差那么一点,虽然差的那一点他还没有发现。

    他唯独没有料到的,是那头小蠢猪会在他验货的时候回来,然后他就忽然想了个更为有用的验货方法——把剑刺向融雪,试试楼远会如何反应。

    冰刃试想着的楼远的反应至多会是尽全力来拦他的剑,若是他什么反应都没有的话,他就会毫不犹豫与他往死里交手,反是不是好货,他尽全力杀就是了,虽然他也不知道他自己能不能杀得成功。

    然他断断没有想到,小白脸竟是以身来护小猪雪,不带任何迟疑。

    哦——这货不错,值得留值得留。

    这是冰刃将融雪从楼远面前拎走时心中的想法。

    接下来就要看一看他的小猪雪对他已经验好的货有没有想法了,冰刃打算先观察五天再说,现下五天过去,冰刃总结得出,他的小猪雪似乎对那个小白脸很是上心。

    而且还为那小白脸哭了,他养大的娃娃,倒是没为他这个师兄哭过!

    “小猪雪,你个完蛋玩意儿,你刚刚是为了那个小白脸哭的,是吧?”冰刃好不容易把融雪哄得不哭了,他那张嘴又开始嘚嘚,“好啊你,师兄白养你十几年,你一次也没为师兄哭过,居然先为那个小白脸哭了!小猪雪,有你这么吃里扒外的师妹吗?”

    “……师兄,不是你时常叮嘱我,不准我哭的吗?”融雪小跑着跟上冰刃的脚步,皱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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