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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陆晋显然有几分意外,牵着马优哉游哉往前走,“不去找肃王?阿尔斯楞这蠢货脑子不绕弯,不会再回头找一遍,公主大可放心。”

    云意道:“百十来车嫁妆,分赃都来不及,哪有心思找人?再说了,哪有人逃命还手牵手等人齐了再开拔?将军逗我玩儿呢!”

    “唔——臣……遵旨谢恩。”好话也说得不恭不敬,嘴里掉一根绿汪汪野草,没一点儿正经模样。

    云意在马上烦得要挠墙,怎么就跟着这么个流氓地痞一样的人落了单,怪只怪阿尔斯楞见钱眼开,额日敦巴日愚蠢无用。

    回想起来,去年冬天她最不该做的就是应诏奉旨去了趟东宫,遇上了色胆包天的额日敦巴日,她还记得初见时他木呆呆盯着她发傻,一转眼求到父皇跟前,恨不能当即领了她回特尔特草原。原本也没人理他,谁知开春给了太子机会,头一件事就把她打发远嫁,摇摇晃晃走了一个多月眼看就要交人,阿尔斯楞却打跑了额日敦巴日甩着鞭子就要抢,两队人马叽里咕噜乱骂一通,我草你妈,他沫沫信(你妈的),也不知谁起得头,一支乱箭射中了公主车架,这可好了,哗啦啦一下打起来,马乱冲人乱跑,她跌下马满脑子只想捞住个厉害人物不撒手,因此于千千万万人中捞中了身边那个啃草根歪嘴笑的痞子。

    天黑沉沉压在头顶,陆晋说“走不了了”,找了个小土坡找一堆马粪生起火就开始脱衣裳。衣襟敞开全落在腰间,露出结识遒劲的上半身,小麦色的皮肤篝火中跳跃,每一寸肌理都蓄满力量,一整块后背密密实实都是纹身,看得人一颗星砰砰砰乱跳,喉咙里发干,又上火,晕乎乎想睡。

    云意还未回过神来,便撞上陆晋含着笑的眼睛,仿佛在笑她恬不知耻。她不认输,睁大了眼睛瞪回去,换来他一声嗤笑,令耳根子通红,急匆匆回过头看身前无聊又无趣的夜空。

    哼,一身腱子肉。

    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把雪亮匕首,放在篝火上烧得通红滚烫。皮囊里一壶酒,喝一口,倒一半在伤口,继而持刀割肉,挑破伤口,牙根咬碎,翘出带着倒钩的箭簇,连带着牵扯出一块糜烂的血肉,看得人心惊胆战。他自己却只闷头做事,自始至终除了满头汗,只留下一声闷哼,带着刮骨割肉的痛诉予人听。

    云意在一旁看得眼通红,双手捏紧了裙边,小声说:“我帮你…………”

    原以为他没听清,等过半晌,终于等到他喘过了这口气,好半天才能从锥心透骨的疼痛里抽出空来搭理她一句,“劳公主再将匕首烧热。”

    自己捏着带血的锋刃,手柄递到她掌心,她稳稳握住了,烧热了匕首挪到他身边来。陆晋说:“我手上没力,把刀按在伤口上,烧熟了止血。”

    她亲眼目睹了刮骨割肉,又要来试验滚刀烧肉,他明明已经虚弱得喘不上气来,还能勾一勾嘴角露出个不正经的笑,冲着她没大没小,“公主再不赶快,臣就要流光血成干尸了,等一等惹来饿狼一群,臣一个人可不够吃。”

    “要死了还那么多话!”

    “劳公主看着点儿,别才挖出箭又让殿下拿匕首戳个血窟窿。”

    “闭嘴!”云意一闭眼,滚烫的刀背就贴上冒血的伤口,耳边是“兹兹”烤肉声。分明听见他嘶嘶吸着凉气,缓过神来就一嘴脏话,“操他娘的,真他*妈要命。”

    “行了行了!”陆晋一伸手推开她,拧着眉毛说,“再捂着半个手臂都要给你烧透。”

    云意跌坐在一旁,直愣愣看着地面,一头一脸的汗,老半天回不过神来,受苦的不是她,受惊却也不好收拾。她这一辈子十六年养在深宫,虽得父兄疼宠,出入两仪殿横行乾元宫,所见男子莫不是儒雅守礼进退有度,哪里像眼前这个茹毛饮血自啖其肉的蛮人,旷古绝今。

    委屈极了,要哭又忍住,一把抢过匕首来划破了裙底内衬,雪白的布条扔到陆晋头上,恨恨道:“用我的,你那破衣服早沾了马粪!”再瞪眼,“敢说出去一个字,立时就将你拖出去斩了!”

    陆晋便扔了自己那块破布,上好的雪锻缠在肩上,顺势透了血,“搭把手——”这就是喊她,连个称谓都没有,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气冲冲听他话,埋头干活,末了还嫌不牢靠,再多撕一片扎紧,系出个漂亮的结。

    陆晋看着她,笑笑不说话。

    酒的醇香铺满地,鼻尖绕着一股生肉焦糊,云意不知怎的就脱了口,嘀咕说:“这味儿闻得人想吃烤全羊啊…………”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啦,开新坑啦,某兜写过的最软萌女主,最man古言男主!!!!!

    快撒花~~~~~~~~~~~

    ☆、狼群

    第二章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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