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当时我跟一位外聘的天师搭档,是主力,几乎承担所有攻击。那东西被逼急了,天师惨遭暗算,我去了半条命,战略一下子从消灭敌人变成能捞一个是一个,全面撤退。战斗力尚存的我负责殿后,那个傻子本来可以走,却坚持陪我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比一比,看谁撑得久。”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陆惊风没讲,林汐涯也没问。 怕把没愈合好的伤口再血淋淋地揭开,平白又疼一遭。 “事后我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出门没看黄历。”陆惊风姿势没变,像是被融进倒模做成了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小子走了,留给我一个恋了差不多三年的爱人,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能怎么照顾她?总不能娶她吧?所以就想着留在她身边,直到看着她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离开。这两年我都帮她物色好一个合适的人选了,人家也眼巴巴地等着她走出来,我成天跟说媒拉纤的似的,净跟着帮忙撮合,可是臭丫头吃了秤砣铁了心,揪着一点希望的影子就不肯放手。” “前两天看杂志,说是医学上有一种臆想症,截肢后,患者仍能感知到已被拿走的那部分手脚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我一寻思,这不就像那丫头失去他的感受一样吗?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在那里。是不是觉得挺悲情的?咳,你看到她本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她比我还会演戏。” 林汐涯抵着下巴,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