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慕之笑着应了一声,起身准备穿衣服。 那光着身子的小青年见他下了床,扬长了声音撒娇道:“夫君——帮我穿衣服——” “嗯?”花慕之扭头看向他,不紧不慢道:“帮你穿自然可以,不过到底会穿到晚上几点,那可就不好保证了。” 越亦晚小脸一红,嗖嗖地下了床,扭头瞥了眼满地狼藉,脸上又红了几分。 他昨晚中途眼泪都快下来了,后来还抱着慕之喘息着说我要给你生孩子—— 简直是太!羞!耻!了! 他们一起洗漱换衣服,然后戴着墨镜出了门。 花慕之穿的便服其实很有迷惑性,一般人不会把他和那个电视上典雅温和的皇太子联系起来。 越亦晚擅长做多风格的时尚设计,嫁进来以后逐渐承包了他的好些衣服,还亲手做了几条领带送给了他。 这一次出来的时候,花慕之挑的都是嘻哈或者摇滚风格的潮牌设计,整个人的气质也糅杂着更加出众。 不羁洒脱,利落张扬,还有几分小性感。 越亦晚看他换好衣服之后强咳了一声,抄起房卡和手机就拉着他往外走。 不能呆在酒店房间里了。 再待下去今晚都别想停下来。 日落大道又被称为‘一排吉他’,两侧有好些的吉他店和音像制品店。 巨大的cd挂在橱窗上,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摇滚专辑海报。 越亦晚牵着他的手在路边散步,看着熟悉的棕榈树和往来豪车,总有一种不真实感。 花慕之第一次来这种异文化的新城市,偶尔会注意其他人看向自己的目光。 这儿的游客和原住民都种族复杂,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会露出好奇的目光。 曾经仅仅用于接待外宾用的英语终于到处都可以听见,而且还夹杂着浓重的美式口音。 他们一块逛了回声公园,仰望了远处的比弗利山庄,然后逛了好些家唱片店。 花慕之买了两张老唱片准备送给那两位朋友们,又给晚晚买了个缀着红色小吉他的银坠。 一切都是全新的体验。 在和老板闲聊的时候,在看着英文招牌的时候,他隐约感觉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 漫步在陌生的城市,拿着陌生的饮料,连远处的街头风景都是与临都截然不同的画风。 越亦晚等逛的差不多了,带他去了这儿招牌式的汉堡店in-n-out burger。 “不是我带着你吃垃圾食品,这家店的汉堡味道——绝对,绝对和麦当劳不一样。” 花慕之微微有些惊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