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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节


人生,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上。

    为什么她的父母可以卖了她,为什么小姐让她嫁人,她就要嫁人?

    阿秀有很多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想法,但她没有反抗的条件,她到底还是嫁了。

    婚后,阿秀和丈夫有着方方面面的矛盾。

    他的丈夫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看到她看书看报纸,就会出言讽刺。同时,这个男人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总觉得自己非常厉害,更看不起阿秀。

    他从来都不会顾忌阿秀的心情,更不在意阿秀的想法,阿秀对他来说,就是个生孩子的物件。

    至于阿秀的公公,这个男人当久了管事,容不得家里人忤逆他,他在家里,必须是绝对的权威。

    还有婆婆……阿秀的婆婆只知道为丈夫,为儿子奉献,她苛待自己,也苛待阿秀。

    他们家的生活不至于捉襟见肘,甚至称得上不错了。阿秀依旧在当佣人,他的公公和丈夫也有薪水,但若是家里的男人不在,阿秀的婆婆便是连做饭都不愿意的,烧个番薯都嫌费柴火。

    于是,阿秀的公公和丈夫在外面跟人喝酒吃肉的时候,阿秀和婆婆就在家啃生番薯。

    阿秀怀孕后,公婆对她好了点,但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等阿秀生下一个女儿,公婆还立刻就翻了脸。

    阿秀觉得很痛苦,但周围人却觉得,她不能生下儿子,是她的错,她就该为此自责。

    如果阿秀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观点,兴许不会那么难受,但她总是想很多,她还一直没有放弃学习。

    阿秀的小姐的丈夫离家出走了,小姐的婆婆觉得这都是小姐不好,管不住丈夫,小姐自己也自责,愈发地贤良淑德,甚至想要为已经离开家中的丈夫纳妾。

    阿秀觉得这一切荒谬极了。

    但阿秀纵然有诸多想法,她也没有反抗的资本的机会。

    她有诸多顾虑,她也清楚她离开之后,可能会活不下去。

    然而某一天,意外突然发生。

    一群也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官兵的人,袭击了这个城市,城里的大户人家慌忙逃命。

    阿秀本是可以跟着小姐一家离开的,但她的女儿还在家中,她慌忙回去抱女儿,再回过头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逃走了。

    她的丈夫和公公跟着走了,她、她的婆婆,还有她的女儿,却被留了下来。

    那些人在城里烧杀抢掠,阿秀的婆婆恐惧之下,竟然上了吊,阿秀却不同,她换上男装,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阿秀长得不算差,但也并不是什么大美人,从小到大一直干伺候人的活儿,还让她不至于细皮嫩肉,她竟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一个新开办的学校里,谋得了一份教书的活。

    ……

    穆琼的这部小说,到了后面是有些理想化的,但他也将阿秀遇到的种种艰辛一一写出。

    当然了,他虽然写了不少了,现在报纸上,却只刊登了一个开头。

    然而因为在文章开头,阿秀就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再加上《丝乡》……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评穆琼的文章。

    其中骂穆琼骂地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名叫宋明理的,他不仅写文章骂,甚至还专门开了个文会来骂。说楼玉宇不孝顺父亲,不想着救国,整日惦记着情情爱爱的事情,令人不齿。

    还说楼玉宇写文章,就是为了钱,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

    这人的文笔极为不错,这样的文章写出来,还真让某些人觉得……好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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