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儿还是那句话,如果亲爱的们有看书赠的票票,请投给幺儿,如果没有,千万不要花钱去买,因为书院的月票不给作者分成,大家为这个花钱犯不上/(ㄒoㄒ)/~ 顺便推荐一下幺儿好基友仔仔的文文《空间之傻夫悍妇》 穿越携带空间,博士瞬变悍妇。 村规害人不浅,自有人巧破除。 家里一穷二白,种田潇洒致富。 傻夫黏糊上门,道傻人有傻福。 女博士顾若雨一朝穿越成古代顾雨娘,竟然面临一个让古人脸红难以启齿、让现代人愤怒的村规。啥村规呢?真的是太那个啥,还是看正文吧。 片段一: “我需要一个男人……” “哦”,某男若有所思,许久,方再开口,“那得上哪里找呢?” “你不是男人?” ☆、第124章 莫子期下聘 八月初,穆家举家迁入了京城位于金马街的一座四进大宅里。 这座宅子是南宫逸给穆家下的聘礼中的一部分,穆仲卿本是打算被采薇当做嫁妆带回去的,但是采薇执意要把这宅子送给父母。 原因有三: 一是因为这儿离皇家书院近,方便文儿和武儿上学放学,文儿和武儿在南宫逸的举荐下,已经定于下月月初到皇家书院上学,而金马街距皇家书院只有不到一里地的路程,这对两个小娃子来说,却是有很大的便利,虽说住在庄子里来回通勤也可以,但是,每天在路上耽搁一个多时辰,太误事了,而且到了冬天,在路上走那么久,孩子也遭罪。 二则:已近暑伏,天儿越来越热了,杜氏从打怀孕,就怯热的很,家里一直在用冰,可是庄子离京城二十多里,冰运到庄子时,损耗巨大,而且家里没有冰窖,又没法贮藏,因此多花了不少钱不说,还经常不够使唤,为杜氏的身子着想,也必得搬到金马街那有冰窖的大宅去便利。 三,采薇再有半个月就出嫁了,南宫逸说,去庄子迎亲太远,也不好看,不如在这儿迎娶方便,看着也体面。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实际上的原因是,如今天太热,他每晚骑马跑二十多里,早上再跑二十多里,热得实在难受,不去舍不得,所以,找个借口把她弄到近边儿来,于自己也大有好处! 有了这么多的理由,再加上家里的生意都在城里,住在城里照看生意也方便些,所以,几番推辞不下后,穆仲卿便只好接受了女儿女婿的好意,勉为其难的将家搬到了这所大宅子里。 搬迁之喜,自然少不得前来贺喜之人,理国公府除了新结婚的小两口儿现在不宜见人之外,余者差不多都到了;建安侯府因为湘云和采薇的关系,也跟穆家走动的很近,建安侯还特意派了两个儿子和建安侯夫人前来道喜。 除此之外,应天府府尹赵宏旺也携着夫人赵氏前来,翰林院的掌韩志才也和夫人来了。 现在的穆家,已经不是当日开酒楼布庄的穆家,而是未来的皇亲国戚,不仅有一位未来的皇后,还有一个未来的理国公府少夫人。 就凭这些,就足以让穆家跻身到京城的上流社会中,而且,身份绝不比任何一家勋贵之家的身份低。 穆仲卿如今也已经到翰林院区任职,虽然他现在只是个翰林院编修,职位不高,但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加上他有这么深厚的背景,提拔不过是迟早的事儿。 不过,穆仲卿为人很低调,从不因女儿的身份自持,做起事来谦虚认真,兢兢业业,待同僚也很是友好和善、谦虚有礼,因此,在翰林院中很得人心,今儿他搬家,翰林院的同僚们也都不约而同的前来道喜。 一时间,穆府内宾客如云,热闹至极! 采薇本打算这几天去岭北一趟,再运一次玻璃的,这时距她上次去岭北已经一个月,家里的玻璃店断货了好一段时间,每天都有顾客上门询问,追着催货,采薇的心里很着急。 而且,岭北那儿一定也存了不少的玻璃。拓跋亮的商业街也已经在修建中,不知修建到m.HzGjJx.cOM